2022-11-17 09:28:07
日前,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規則》,決定自明年起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
人壽保險與長護險責任轉換試點意味著什么?哪些病種將納入保障范圍?
Q人壽保險與長護險責任轉換試點意味著什么?
A:此次試點意味著,被保險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傷殘等原因進入護理狀態時,或可提前獲得壽險保險金賠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
Q哪些病種將納入保障范圍?
A:根據《規則》,被保險人進入約定護理狀態的判定條件包括10種特定疾病,以及因意外傷害達到《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第1至3級傷殘。
10種特定疾病具體包括:①嚴重腦中風后遺癥,②嚴重阿爾茨海默病,③多個肢體缺失,④嚴重腦損傷,⑤嚴重腦炎后遺癥或嚴重腦膜炎后遺癥,⑥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⑦雙目失明,⑧嚴重特發性肺動脈高壓,⑨癱瘓,⑩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同時,《規則》鼓勵人身險公司額外進行病種擴展,將與護理需求相關性較高的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Q此前長護險市場接受度不高,新試點能否刺激長護險發展?
A:壽險轉長護險政策試點起到了宣傳普及長護險特別是商業長護險的作用,促進消費者對長護險的認知,對保險公司來說是發展機遇,但能否真正起到拉動長護險的作用,還有待市場檢驗。
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認為,保險公司在轉換業務中,不能止步于給付護理金,還應當幫被保險人尋求更好的護理服務,比如保險公司可以跟第三方護理機構簽約合作。通過支付端的轉移,實現保險公司替被保險人支付護理機構的護理費。長護險的關鍵是服務,商業保險有責任在社保的基礎上把護理服務的內容做大做廣。
Q壽險行業能否迎來新的增長點?
A:壽險轉長護的嘗試或許只是一個起點,在轉換機制之外,這項制度還隱含了人身險產品形態發展的新方向。
朱銘認為,壽險業需要一個新的增長點,對于已經賣出去的壽險產品,適用轉換機制;但新開發的壽險產品不用轉換,可以直接結合護理保障。在未來,壽險產品可以嘗試把護理支付責任作為附加險納入產品保障,也可以試水推出重疾險和養老年金的長期護理附加險等包含混合責任的產品,讓被保險人一旦失能需要支付照護費用時可以獲得額外的賠付。
來源:經濟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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