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10:57:34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
要求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據悉
省級統籌是失業保險事業的
一次跨越式發展
實現省級統籌之后
失業保險將呈現新變化
統一確定辦法
公平享受待遇
在參保政策上,統一參保范圍和保障對象,實現全省各類參保對象平等參加失業保險,公平享受待遇。在基數核定上,統一繳費費率、繳費基數核定辦法,依據全省社平工資,實現全省三檔繳費基數標準的逐步統一。在待遇標準上,統一確定辦法,建立調整機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省內跨區域流動人員
不用異地跑
省級統籌后,服務更便捷。推動“異地辦”。省內跨區域流動人員不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改為失業時由待遇申領地集中歸并,不用異地跑。
推動“就近辦”。通過統一業務規程、統一經辦流程、統一服務標準,推進全省經辦服務一體化,實現“一事聯辦”,不需來回跑。
推動“線上辦”。上線省集中系統,全面實現網上辦事,支持互聯網和手機終端,推廣“掌上辦”,不必線下跑。
監督更嚴密
加強基金風險預測防控
實現省級統籌后,監督更嚴密。湖北省將進一步健全防控體系,加強基金風險預測和防控,健全多環節風險防控體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通過信息技術構建實時**體系,統籌防控經辦、審批、財務、系統管理風險,監管更高效;實行事前告知承諾、事中分類監管、事后失信懲戒,構建以信用為基礎新型經辦管理服務模式,懲戒更有力。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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