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險種:養老保險 ?
保額與繳費舉例:
保障金額不是固定的,根據投保人年齡、繳費高低的不同,對應獲得的保障金額也不同,此處對一些常見情況進行列舉供您參考。
投保年齡 | 年繳費 | 繳費期 | 保障項目和金額 | 保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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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 | 4790.00元 | 20年 | 身故15.0萬 全殘保障25.0萬 滿期領取15.0萬 | 至80周歲 |
32歲 | 19592.00元 | 1年 | 養老金39.1萬 意外身故保障70.0萬 保費豁免100.0萬 身故100.0萬 重大疾病50.0萬 滿期生存金63.3萬 | 至70周歲 |
注:具體繳費與保額,可依個人實際情況靈活定制,以上舉例僅為參考
滿期生存保險金? | 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 | (基本保險金額+累積紅利保險金額)×1.5? | |
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 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或全殘? | 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之前? | 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
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之后? | 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的1.1倍? | ||
因意外傷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體全殘? | 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之前? | 為以下二者之和: | |
①實際交納的保險費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二者之較大者; | |||
② 累積紅利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 | |||
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之后? | (基本保險金額+累積紅利保險金額)×2.5? | ||
豁免保費? | 投保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且年齡已滿18周歲未滿61周歲? | 免交續期保險費,合同繼續有效? |
“祥和萬家特享款”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因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投保人因其發生上述第2-7項情形或被保險人對投保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導致投保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險費。
?自合同生效后,您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扣除工本費后退還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猶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猶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會遭受一定損失。
祥和萬家特享款兩全保險(分紅型)產品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本產品采用增額紅利方式進行分紅。年度分紅以增加保險金額的方式進行分配。終了紅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發生責任免除事項、轉換條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滿未達成復效協議或保險期間屆滿等情形導致的合同終止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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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繳費:3020.00元
保費豁免身故滿期生存金
重大疾病
年繳費:18234.00元
滿期領取全殘保障身故
全殘身故養老生存金滿期金豁免保費確診金住院補貼癌癥手術放化療移植重大疾病住院費用醫療保險意外身故意外殘疾、意外燒傷意外醫療重大疾病身故或全殘
年繳費:8330.00元
保費豁免滿期生存金身故
重大疾病
年繳費:19592.00元
保費豁免滿期生存金身故養老金重大疾病意外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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